浔阳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届浔阳区区长质量奖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精神,引导和鼓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质量强区建设,根据《浔阳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区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二)受理单位:
申报组织向浔阳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二、申报对象
在我区从事制造业、工程建设、服务行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不断追求卓越绩效,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以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浔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为确保最大化激励企业提升质量,还在九江市市长质量奖、浔阳区区长质量奖有效期内的企业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申报条件
(一)在浔阳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组织;
(二)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三)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2年以上;
(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具有显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且近2年持续盈利;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较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无较大质量投诉,无属于因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市、区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较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浔阳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表格样式见附件1。
(二)自评报告。申报组织须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撰写《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三)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须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组织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1份以及WORD或WPS电子版),撰写《自评报告》(WORD或WPS电子版),提供《证实性材料》(WORD或WPS电子版),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受理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申报的组织情况,向申报组织所在街道以及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名单。
(三)区长质量奖的认定工作须严格按照《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优胜劣汰,科学、公正、公开、公平,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圆
联系电话:0792-8117022
通信地址:庐山路179号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3
电子邮箱:1149978746@qq.com
附件:1.浔阳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
2.浔阳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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