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7-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1587097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及驻区相关单位: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华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定位和工作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五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注重实效,依法依规、积极有序,改革创新、便捷利民”的原则。紧密对接省、市级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总体目标
1、力争2020年底,全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初步建成。
2、2021年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多元,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
3、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政务服务流程全覆盖,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四、重点任务
1、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国家各部委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http://www.jiangxi.gov.cn/col/col136903/index.html),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条目方式细化分类,形成区、街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完成时间:2020年8月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局、区编办、区政府26个试点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编制汇总公开标准目录。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报经区政府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
完成时间:2020年 11月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区政务服务局、区政府26个试点领域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3、设置网站公开专栏。将各街道、区直各单位编制好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现有政务公开栏目有机融合,优化调整,让栏目设置更加合理规范。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打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成果展示平台。
完成时间:2020年9月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
4、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信息办
5、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区政务服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6、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其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项业务培训,讲解工作内涵、解析目录含义等,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
完成时间:2020年8月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区政府办
7、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对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要及时调查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部门的负面舆情,要及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区政府办要切实发挥好督促协调作用。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信息办、区网信办
8、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喜闻乐见。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9、创新基层决策参与方式。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街道办事处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
完成时间:2021年9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信息办、区直各部门
10、积极参与全省“十县百乡”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创建10个县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100个乡镇(街道)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活动,至少选取1个街道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经验、梳理新样板。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区政府办、各街道办事处
11、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性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及时获知。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探索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网、12345服务热线平台融合发展。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局、区信息办
12、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区信息办、区政务服务局
13、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省、市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编制完成区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完成时间:2022年10月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信息办、区政务服务局、区编办、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起,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评、区直部门绩效管理考核以及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
2、加强工作督查。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检查通报制度,督促各街道和区直各部门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办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区信息办。
3、形成工作合力。区信息办牵头,制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抓好落实。区政府办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会同区信息办,做好协调抓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编制,加强对街道和区直各部门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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