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3-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201474

文字解读:关于公布2021年区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31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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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优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效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赣法府建办字〔2021〕1号)和《九江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工作的通知》(九法府建办发〔2021〕1号)精神要求,完善好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检查细则、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基础数据。

二、任务目标

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监管检查制度,推进政府监管职能和方式从注重事前行政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增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行政执法机关动态调整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检查细则、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基础数据。要按照分类监管的要求,结合清单事项对应的检查对象信用风险状况,在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中将检查对象作相应区分,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其他的市场主体作为一般监管对象。

三、工作内容

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2月底前将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含“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重点监管年度计划)报送区人民政府备案(径送区司法局),每年3月20日前将全部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录入平台,专项计划另行录入平台开展。录入的各项检查计划要按时进行,及时录入检查结果,不得出现红灯预警。依托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联合检查工作要求,为跨区域、跨业务、跨层级协同监管任务提供支持,提高监管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行政检查监测点建设,实现“一次检查、双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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