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5-10-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790

浔阳区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工作机制(试行)

发布日期:2025-10-15 10:0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意见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深入破除各类市场准入壁垒,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区发改委、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及各街道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发改委作为召集人。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清单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破除市场准入环节不合理限制,协调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及数据协调,定期沟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信息。

二、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及时推广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舆论引导。各部门根据新版清单动态梳理调整本部门本系统负责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信息,及时在政府网或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准入事项办理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三、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与行政审批制度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政策执行的空白、重叠或冲突区域,保障政策落地的顺畅性与协同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调整导致政务服务事项的法定依据、办理程序依法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省里动态制定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年度指标体系中具体任务,切实履职尽责,密切配合,聚焦评估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及时自查整改,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各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严把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审查关。

五、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依托浔阳区营商环境监测平台,结合数字评估、科学评估、无感评估等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省评估前自查工作,实现数据实时更新和联动,保障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避免市场准入落实举措在“体内循环”。

六、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为抓手,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推动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机制,以评估推动市场准入改革互促互进,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便捷高效落实。

七、健全违规案例归集、处置、通报和反馈机制。定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批禁止准入类、许可准入类事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等情况。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市场主体问题反映和投诉渠道,通过信访、公开信息搜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违规案例,督促整改并做好典型案例归集。

八、建立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区发改委牵头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旨在通过公开曝光、警示教育和整改督导,强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刚性约束,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隐性壁垒,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各街道、部门单位及市场主体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准入规则,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九、建立违规案例自查整改工作机制。通过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的主动排查、自我纠偏和整改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行为。该机制聚焦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市场准入规则高效落地,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十、健全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惩戒机制。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范围包括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工作、效能评估工作、违规案例工作等在内的多方面激励。

十一、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协同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类经营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自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确保清单内事项管住、管好、高效,清单外事项“松开手、放到位、不失控”。

本机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上级相关政策变化,相应予以调整。

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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