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法规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0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80453
关于印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五型”政府建设走深走实,加快推进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省政府决定开展“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标杆导向,集成政策、集聚资源,着力打造一批组织领导有力、思路举措创新、工作成效明显、特色亮点鲜明的“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街道),通过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积极探索“五型”政府建设新路径、新机制,积累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持续深化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切实增强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理解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公信力,为推进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注入新动力。
二、创建目标
从2020年起,每年遴选创建一批,每批15个“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50个“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
三、创建条件和主要程序
(一)基本条件。申报示范县(市、区)的,要求在推进“五型”政府建设上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整体性且有若干特色亮点,符合《2019年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五型”政府建设考核细则》90%以上指标,并在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扩大内陆双向开放、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某方面或多方面工作上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在全省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申报示范乡(镇、街道)的,由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
(二)逐级申报。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对照“五型”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自愿将申报材料提交各设区市“五型”办。各设区市“五型”办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结合平时工作落实、实际发展成效和群众满意度,择优推荐县(市、区)、乡(镇、街道),于2020年6月20日前报送至省“五型”办(联系人:柯泉,联系电话:0791-88919536,邮箱地址:Wxzfb@jiangxi.gov.cn)。各设区市(含赣江新区)推荐名额详见附表,获评2019年“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的优先申报。
(三)资料初审。省“五型”办对各设区市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初审打分,分值占比30%。若发现情况不实、材料造假,实行“一票否决”。
(四)实地核查。省“五型”办组织力量对排名靠前的申报地区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值占比50%。邀请各级“五型”办工作人员、“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记者等参加核查。
(五)网上投票。对遴选出的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在“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实行差额投票7天,广泛发动群众在线投票,投票分值占比20%。每个账号每天投票一次,若发现恶意刷票行为,该项得分为零。
(六)媒体公示。评选出最终入围名单,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西网、“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对确定的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授牌。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五型”政府建设,充分认识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对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总结本地“五型”政府建设的成效和短板,摸清制约“五型”政府建设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既要紧盯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又要重点突破、创新举措,奋勇争先打造“五型”政府建设的“排头兵”。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五型”办要加强对示范创建活动的统筹指导、督促落实、监督检查,确保示范创建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各设区市要抓好示范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认真组织具备条件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开展申报工作;要积极指导入围县(市、区)、乡(镇、街道)制定创建方案,明确目标方向和创建路径,推进“五型”政府建设高质量、有特色、走前列。
(三)强化支持保障。在省“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建立示范创建协调工作机制,整合发改、财政、工信、科技、金融、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资源,加大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的支持力度,调动示范创建的积极性,增强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乡(镇、街道)的获得感。对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在省级重大项目申报、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省级产业发展基金扶持、信贷投放和金融产品创新、用地计划指标安排、开发区扩区或区位调整以及民生工程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在各类示范区(基地)创建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在省政府综合督查和省直有关部门专项督查中给予“免督查”等激励措施;对在示范创建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申报及时奖励。
(四)扩大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做法与成效等,为“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营造浓厚氛围。积极运用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微信、微博等平台,充分收集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五型”政府建设的所思所想所盼,加强交流互动,及时回应关切,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五型”政府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
附件:1.各设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申报表
3.全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附件1
各设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
项目 设区市 |
推荐“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名额 (单位:个) |
推荐“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名额 (单位:个) |
|
南昌市 |
3 |
10 |
|
九江市 |
2 |
6 |
|
景德镇市 |
1 |
3 |
|
萍乡市 |
1 |
3 |
|
新余市 |
1 |
3 |
|
鹰潭市 |
1 |
3 |
|
赣州市 |
3 |
10 |
|
宜春市 |
2 |
6 |
|
上饶市 |
2 |
6 |
|
吉安市 |
2 |
6 |
|
抚州市 |
2 |
6 |
|
赣江新区 |
0 |
1 |
|
合计 |
20 |
63 |
附件2
全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申报表
|
县(市、区)名称 |
|
|
申报理由 (须简要说明是否曾被评为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上年度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五型”政府建设考核中得分情况,以及在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深入开展“项目建设提速年”、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扩大内陆双向开放、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特色亮点。具体佐证材料附后一并报送) |
|
|
县(市、区)政府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
设区市“五型”办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附件3
全省“五型”政府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
乡(镇、街道)名称 |
|
|
申报理由 (须说明是否曾被评为全省“五型”政府建设先进集体,以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推进落实“五型”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与成效,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具体佐证材料附后一并报送) |
|
|
乡(镇、街道)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
县(市、区)政府意见 |
(盖章)年月 日 |
|
设区市“五型”办意见 |
(盖章)年月 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