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街道动态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8-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4385
人民路街道开展首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事一议”认定会
关联导读:
8月9日上午,人民路街道召开首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事一议”认定会,认定琥珀山社区一名儿童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
此次会议由浔阳区民政部门牵头,浔阳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人民路街道纪工委、琥珀山社区干部、社区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党员代表、居民代表等16人参加,按照九江市印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事一议”办法(试行)》要求,对该名儿童的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审核认定。
为了做到认定精确,保障精准,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在认定评审会之前,街道和琥珀山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扎实开展摸排认定工作,深入了解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生活状况、教育状况等基本信息,详细写明困难情形,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浔阳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方式查验儿童父母情况作出查验结论,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核实情况,最后认定人民路街道琥珀山社区这名儿童符合“一事一议”条件,并于8月9日上午召开认定会上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下一步,人民路街道将继续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各社区儿童主任作用,加大摸底排查工作力度,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的儿童,主动帮助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从快认定保障,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使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早发现早纳入,及时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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