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化第三小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拟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任本项目评估工作,现将征收房屋评估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须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化第三小学南侧地块房屋征收。
二、项目概况
征收范围:东至石化社区生活水增压泵站围墙,西至石化内部道路边界,南至石化长虹东路置换地边界,北至石化三小围墙;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工作内容
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含构筑物、附属物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
三、报名资格
已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授权书(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安排在本项目中负责评估工作的估价师(至少两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公司简介(要求:一页A4纸张(单面)、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
浔阳区房屋征收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审查。
六、服务收费
参照相关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七、最终确定中标公司办法
实施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0日上午12时止。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并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在《报名登记表》上登记确认;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九、报名地点
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政府大楼五楼B521室)。
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3607029876
十、相关要求
1.评估机构确定后,负责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常驻本项目。
2.区住建局将征收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对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强管理与监督。
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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