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务清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2-12-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2611

2022年浔阳区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行政事业收费标准变更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12-28 15:59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税[2022]29号)文件,区农水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内容作如下变更:

收费项目名称: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收费标准:0.8元/平方米(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收费依据:赣财税[2022]29号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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