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机关事业单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 拟予以奖励表彰的人员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赣组发[2008] 1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的精神,经单位申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104名2014—2016年、2015—2017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人员予以奖励表彰,现予以公示。
一、2014--2016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名单(50人)
冯 文、张仙艳、干锦娜、王建军、骆 民、廖 云、何 凡、朱景瑾、王海燕、曹鹏飞、姚明珠、周华昌、汤 浔、毛晓晴、雷 浔、严小红、柳 琴、虞梅芳、王 莹、汪 屏、陈婉真、肖 婕、张江琴、胡海辉、段月龙、尹 强、丁立慧、熊哲君、施 红、蒋美荣、朱海红、邓 鑫、柳 健、黄孝志、王 芳、张 婕 、钟旺情、熊佑洪、曹茂水、黄 峰 、刘 枫、殷文渊、莫莎娜、胡乃宽、占道胜、郭利红、赵 君、胡 敏、刘江安、欧阳宁远
二、2015--2017年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名单(54人)
李 军、赵风林、徐艳婷、居 莉、朱浔春、夏 娴、陈 革、舒钟坤、陈国东、杨明卿、周懿斌、程 刚、齐崇莉、刘 强、章兴宇、吴非沙、朱慧娟、黄问琴、柯凯敏、温玉彪、付 饶、姜 迎、高 畅、高 兰、鲁兴荣、刘 莉、洪清萍、伍犹栋、法 亮、尹红发、易 康、李 贞、陈 晖、李雷民、刘新华、梅 芹、何 卫、吴 鑫、宗德辉、张宝凤、赵 良、项 超、 刘 翔、徐大亮、杨 军、周平建、孙莉琴、沈海英、桂 芳、罗 晴、任凌罡、朱文波 、梅继星、聂 嘉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8年6月5 日至12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反映。
联系电话:
区委组织部:8223033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39834
中共浔阳区委组织部
浔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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