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与总体情况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12-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508
关于区九届政协第五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关联导读:
许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动物诊疗行业辐射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健全法律法规。您提出的健全动物诊疗行业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十分必要。目前,动物诊疗领域的辐射安全监管虽可参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通用法规,但针对动物诊疗场景(如宠物 CT、X 光机等设备的使用规范、辐射剂量标准、废弃物处理等)的专项条款仍有待完善。下一步,可推动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结合动物诊疗行业特点,细化法规条款:一方面,明确动物诊疗机构辐射安全的主体责任、设备准入标准及操作流程;另一方面,补充针对从业人员、动物及周边环境的辐射防护要求,形成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2.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当前部分动物诊疗机构的操作人员可能存在对辐射风险认识不足、防护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线上课程(如辐射安全知识微课)与线下实操演练(如模拟设备操作、应急演练),确保从业人员既能掌握理论知识,又能熟练应用于实践。
3. 加强设备监管维护。经对全区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放射性诊疗设备投入使用,今后我局将随时随机抽查动物诊疗机构的设备台账、检测报告及维护记录,如有必要可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辐射剂量检测、性能评估,检测不合格的设备需立即停用整改,倒逼其落实设备安全责任。
4. 强化宣传教育。当前公众对动物诊疗中的辐射风险了解较少,宣传教育工作确有提升空间。下一步,可对宠物主人,通过诊疗机构公示栏、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动物诊疗中辐射检查的必要性及机构的防护措施,消除其对辐射风险的过度恐慌或忽视;对社会公众,利用社区宣传、媒体报道(如科普文章、短视频)等形式,解读动物诊疗辐射安全的相关法规和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关注并监督身边诊疗机构的辐射安全情况;对动物诊疗机构,通过监管部门官网等平台,宣传辐射安全典型案例(包括正面经验和反面教训),强化其主动落实安全责任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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