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9-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4864

负责人解读:《浔阳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18 17:21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近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浔阳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实施方案》,确定将我区6个部门29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面由我来作一个简要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铺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赣府厅明〔2023〕17号)、《江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修水县等10个县(市、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方案的批复》精神,结合浔阳区实际情况,将我区相关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经过一年的试运行,起草出《浔阳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7月26日,浔阳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OA系统分别向教体局、卫健委、人社局、农水局、城管局、应急局发了征求意见函,截至7月31日18时,未收到任何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8月27日,区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含划转范围、职责界限、划转步骤、建立审管运行机制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划转范围。将我区第一批确定划转的29项行政许可事项形成清单,坚持以行政许可事项为主的划转动态化管理为原则。

二是明确职责界限。在正式承接划转审批事项之前,已受理的申请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结;审批事项正式划转后,原审批部门不再办理审批业务,对相关审批对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

三是具体划转步骤。包括优化划转事项办理流程、过渡期的事项共同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的事项独立办理、签订事项划转协议、相关文件、档案和设备的移交。

四是建立审管运行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对原上级审批部门下发的涉及划转许可事项的相关文件,原审批部门在收文后一个工作日内抄告至区行政审批局;推动信息共享,按照受审分离原则,区行政审批局与原审批部门应通过审管平台系统将审批结果与监管情况进行及时同步。


咨询单位:浔阳区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陈良强

咨询电话:(0792)898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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