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4-07-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3890

文字解读:《浔阳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7-15 14:12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坚决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隐患问题已迫在眉睫。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8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九府办发〔2024〕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于2024年6月份启动试行方案的调研工作,经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区消防“生命通道”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7月份形成我区《浔阳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初稿。

三、任务目标

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等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隐患问题,健全完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整治时限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31日,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以及违规广告牌拆改工作;

第二阶段: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0月31,完成对各类单位场所的全面排查整治和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和警示牌设置工作;

第三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公众聚集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五、整治范围

(1)宾馆、饭店、商场。(2)集贸市场。(3)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4)体育场馆。(5)医院(含卫生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托育机构。(6)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幼儿园。(7)养老院、福利院。(8)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9)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剧本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旅游民宿、剧院、电影院、娱乐场所、旅游景区(景点)。(10)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11)施工临时用房。(12)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13)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14)银行、保险及其服务网点、派出机构等。(15)各类培训机构(场所)。(16)办公场所。(17)地下建筑工程。

六、整治内容

(1)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2)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3)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4)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5)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6)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7)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8)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9)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七、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围绕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加强行业领域核查、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多方联动实施综合治理七个方面提出21项具体措施。

八、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把握时间节点,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整治时限的工作要求,统筹开展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阶段性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与“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以务实举措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和相关人员主体责任,通过自查、抽查、督查、集中整治,结合本地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九、关键词诠释

消防生命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疏散被困人员的通道,‌包括但不限于楼梯口、‌过道和小区出口处等。‌这些通道是消防车和消防人员进入火场进行灭火救援的必经之路,‌对于迅速扑救火灾、‌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减少火灾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消防生命通道被视为“生命通道”,‌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这些通道,‌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咨询单位:九江市浔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周理浩,1340702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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