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08-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4660

文字解读:《九江市浔阳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3-08-07 12:4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近期,浔阳区政府制定了《九江市浔阳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3月29日,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九江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照省市最新的政策办法,2023年8月7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九江市浔阳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二、出台目的

《九江市浔阳区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投资决策、年度计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

三、重要举措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常态谋划、季度审核、年底政府审定”机制,实行分领域谋划、牵头部门负责。区发改委汇总审核建立区政府投资项目库,统筹管理区政府投资项目。

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建设条件落实后,经区政府同意,列入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暂不具备开工条件又确需实施的项目,作为前期工作项目暂列年度投资计划,待开工条件成熟后可正式转入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根据有关规划、年度工作任务,结合财政收支情况编制,并与区财政预算相衔接。经批准的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是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未纳入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四、起草过程

我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起草完成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区直相关部门意见,共收集区司法局、区审计局意见建议5条,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最终形成了今天《暂行办法》。

五、目标任务

1、明确区政府投资的定义、区政府投资的范围、区本级政府投资的方式。

2、加强区政府投资决策。区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组织实施建设政府投资的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3、明确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的几种情形。

六、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最终共七章五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总则。本章共6条,主要是说明管理办法起草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明确政府投资概念、政府投资方式和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对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第二章为政府投资决策。本章共16条,主要规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概算编制和审批及财政评审有关要求,明确审批部门责任,并按规定对特定政府投资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第三章为政府投资计划。本章共10条,主要是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库的建立机制,对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编制原则、调整程序和绩效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第四章为项目实施管理。本章共10条,主要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项目的开工条件、工程变更、资金保障、概算调整、工期管理、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及项目后评价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第五章为项目监督管理。本章共8条,主要规定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职责,项目单位相关责任,以及各方履责的方式。第六章为法律责任。本章共2条,主要是强调对中介机构、投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第七章为附则。本章共2条,明确了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制定操作细则以及《暂行办法》施行日期。

七、法律责任

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情形的责令改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将相应信息依法纳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投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项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八、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3年8月7日起施行。国家、省市对政府投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制定相关操作细则。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九江市浔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余剑平0792-810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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