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浔阳区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关于2022年浔阳区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2022年12月14日在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业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我区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相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的原因及依据
1、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03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07亿元,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结构性减税因素以及国资收入减少等影响;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0.73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29亿元,主要是年初计划出让的土地未完成出让;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0.06亿元,较年初预算0.14亿元减少0.08亿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实现.
2、2022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8.22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05亿元,主要是转移支付、一般债券转贷等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以及疫情防控、稳市场、促经济等增支影响;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21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07亿元,主要是由于收入减收支出相应减少;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完成0.06亿元,较年初预算0.14亿元减少0.08亿元,主要是由于收入减收支出相应减少。
3、根据《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区级财政部门依照省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区级政府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债务限额及资金安排情况
(一)债务限额
根据省财政厅赣财债〔2022〕30号、赣财债〔2022〕55号,省财政厅核定我区本级新增债务限额26,4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191万元,专项债务17,3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地债务限额在2021年债务限额的基础上,加上2022年新增债券额度和外债转贷规模确定。全区总的债务限额为217,867.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0,390万元,专项债务97,477.05万元。
(二)债务资金的安排情况
2022年12月,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93,939.6万元(一般债务120,387.6万元,专项债务73,552万元)。2022年一般债再融资债券19,867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年度到期一般债券。2022年本级实际可安排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36,4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191万元,专项债务27,3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一般债
(1)江西省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浔阳段)1,800万元;
(2)南湖路片区梅园小区电力改造项目900万元;
(3)浔阳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3,200万元;
(4)浔阳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3,291万元。
2、一般债调整
因项目中止实施,将2022年发行的一般债项目“浔阳区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3,200万元”和“浔阳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3,291万元”调整为以下项目:
(1)浔阳区新政务服务中心维修工程项目891万元;
(2)青年路立面改造项目1,300万元;
(3)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浔阳段)二期项目100万元;
(4)新建白水湖街道基层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项目1,200万元;
(5)十里大道两侧建筑立面整治及管线下地项目(浔阳区段)3,000万元。
将已完工项目的一般债结余资金调整至在建项目:
(1)莲花池片区拆迁安置工程项目200万元,调整至浔阳区湓浦街道社区办公用房打造项目;
(2)人民路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400万元,调整至人民路街道地质队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3)白水湖街道“石油公司”等小区改造项目290万元和新村小学异地新建项目60万元,调整至曹家山综合安置小区(三期)建设项目。
3、专项债
(1)浔阳云创科技产业园(都市工业基地)项目7,000万元;
(2)区卫生服务综合能力提升项目二期6,600万元;
(3)金鸡坡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600万元;
(4)甘棠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000万元;
(5)人民路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000万元;
(6)湓浦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600万元;
(7)白水湖街道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00万元。
三、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见附件1)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8.10亿元调整为6.03亿元,调减2.07亿元;转移性收入由9.79亿元调整为16.47亿元,调增6.6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由0亿元调整为2.91亿元,调增2.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7.89亿元调整为25.4亿元,总计调增7.51亿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3.16亿元调整为18.22亿元,调增5.05亿元;转移性支出由4.73亿元调整为5.2亿元,调增0.4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由0亿元调整为1.99亿元,调增1.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17.89亿元调整为25.4亿元,总计调增7.5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见附件2)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7.02亿元调整为0.73亿元,调减6.29亿元;转移性收入由0.26亿元调整为0.36亿元,调增0.1亿元;专项债务收入由0亿元调整为2.73亿元,调增2.73亿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由0亿元调整为0.16亿元,调增0.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7.28亿元调整为3.98亿元,总计调减3.3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29亿元调整为3.21亿元,调减3.07亿元;转移性支出由0.27亿元调整为0.04亿元,调减0.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72亿元不变;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7.28亿元调整为3.98亿元,总计调减3.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见附件3)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由0.14亿元调整为0.06亿元,调减0.08亿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由0.14亿元调整为0.06亿元,调减0.08亿元。
据此,调整后的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附:2022年浔阳区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府数据
政民互动
走进浔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