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2-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818

关于成立人民路街道消防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09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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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成立人民路街道消防所的通知

各社区(村):

为加强我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末端消防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 25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21]23)要求,并结合区委编委《关于明确区街两级消防管理职能的批复》精神,明确消防“三项赋权”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及权责关系,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赋权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同意,决定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础上成立人民路街道消防所,落实街道防火骨干人员,依托消防所推进街道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消防安全服务均等化,现就有关事项确定如下:

一、机构名称

    人民路街道消防所

二、机构设置

消防所属内设机构,承担消防 “三项赋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规定的部分乡镇。

农村消防安全职责,设所长1名,副所长1名,执法监督员1名,执法员2名。

所 长:张学石

副所长:沈细建

执法监督员:魏来

执法员:陈俊、应俊

三、主要职责

确定主要职责如下(暂行):

(一)落实消防 “三项赋权”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三)承担辖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四)定期向街道、区消防救援大队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五)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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