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874982
浔阳区湓浦街道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关联导读: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本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逐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方面,扎实开展了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9年底,湓浦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9条。对涉及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其中机构职能8件、法规文件类3条、发展规划类1条、人事信息类2条、社会救助2条、财经信息类2条、工作动态类2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湓浦街道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9年,街道办事处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政工科负责政务公开基本情况的设立、日常监督和日常更新维护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四)平台建设
街道年初以“活力湓浦”微信公众号与微博为阵地,紧跟工作热点和社会关切,全年总计发布原创文章625篇,并形成了“街道新动态”、“创建进行时”等特色栏目,取得较好反响。10月后根据区政府相关要求,关停“活力湓浦”微信公众号和微博。为此街道投入4万元加强了传统宣传平台的建设,如街道大门口加装宣传栏、内大门口加装电子频。
(五)监督保障
我街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保密审查的原则:“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对本级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拟订公开的政府信息,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后才予以公开。对审查不严、公开内容失真等问题的,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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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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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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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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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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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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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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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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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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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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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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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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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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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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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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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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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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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街道办事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和电话投诉。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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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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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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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街道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
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物质条件支撑,加强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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