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2-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1255

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2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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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浔阳区xx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xx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xx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作用,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领导街道的政治工作和文明建设。

 (七)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八)发展街道经济,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

 (九)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

 (十)联系本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组织大代会必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协助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开展调查研究,接待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来信来访,为人大代表做好服务沟通工作。

 (十一)做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兵役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违法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十二)开展计划生育、社会救济、拥军优属、防灾减灾、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

 (十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居民和单位的意见、要求,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四)发展街道农业经济,全面完成农业生产任务。

 (十五)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街道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6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4人;实有人数84人,其中:在职人数61人,包括行政人员1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44人,退休人员8人,其他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337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2.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65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07万元;其他收入714.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3370.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2.2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万元;项目支出241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8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71万元,资本性支出1170.1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3.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8.45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8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3.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8.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2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6.13万元;资本性支出1170.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4.5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656.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8.0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9.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5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00.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0.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71万元,资本性支出855.9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181.01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项目支出118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1.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04万元,资本性支出855.97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780.4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15.43万元,增长40.41%。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金鸡坡街道办事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的实施是为了持续加大优抚对象关爱保障力度,不断增强优抚对象幸福感、荣誉感、获得感,保障国家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政策得到有效实施,使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立项依据

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赣退役军人字〔2022〕36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

4)实施方案

申请优抚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的人员应具有浔阳区户籍,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退役军人、参试涉核(铀矿开采)、部分60周岁烈士子女、60周岁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

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预算安排1188390元,其中:带病回乡退役军人9780元,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49820元,残疾军人567330元,十四类参战人员生活补助406260元,十四类参战人员门诊补助14800元,价格补贴40400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九江市浔阳区金鸡坡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28单位%29_2023-02-22.xls

2023年项目预算绩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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