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6180
《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区各政府部门单位之间的行政许可权限边界,浔阳区人民政府公布了《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是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的动态调整。现就该清单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2、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由2022年的996项调整为991项。
3、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公布了《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赣府厅字〔2023〕54号),由2022年全省的697项调整为693项。
4、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公布了《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九府办字〔2023〕75号),由2022年全市的358项调整为359项。
二、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
2023年9月20日,区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梳理编制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就梳理编制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部署安排。
1、编制范围
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编制单位是《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2、具体步骤
自行梳理阶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和《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认领。
审核论证阶段。区行政审批局将区有关单位梳理认领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审核比对,汇总形成《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区委编办进行权责事项与单位职能匹配审核。
审定发布阶段。根据征求意见和审核意见情况,对《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政府审定按程序发布,并抄送市行政审批局。
经过以上各阶段,在区直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最后形成了《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20个部门,由2022年的171项调整为156 项,相较《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本次新增6项,其中:城管局2项、财政局1项、住建局1项、应急局1项、市监局1项;减少21项,其中:区文新旅局2项、区民政局1项、区城管局3项、区卫健委2项、农业农村局1项、区教体局2项、区公安分局1项、区市监局6项、浔阳生态环境局3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