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0-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6178

《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12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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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区各政府部门单位之间的行政许可权限边界,浔阳区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动态调整,公布了《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1、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月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2、国务院办公厅2023年2月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由2022年的996项调整为991项。

3、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公布了《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赣府厅字〔2023〕54号),由2022年全省的697项调整为693项。

4、市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公布了《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九府办字〔2023〕75号),由2022年全市的358项调整为359项。

二、编制过程及主要内容

2023年9月20日,区行政审批局印发了《关于梳理编制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就梳理编制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部署安排,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包括本行政区域内区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编制单位是《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

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在《九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范围内进行认领,区行政审批局对区直有关单位梳理认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审核比对,汇总形成《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向区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区委编办职能匹配审核,完成了行政权责清单调整的各项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按程序公布。

在区直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下,最后形成的《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20个部门,由2022年的171项调整为156 项,其中:区委办(档案局)1项、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1项、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外侨办)6项、区发改委4项、区教体局6项、区工信局1项、区公安分局19项、区民政局3项、区财政局1项、区人社局5项、浔阳区自然资源分局4项、区生态环境局1项、区农水局55项、区文新旅局7项、区卫健委15项、区应急管理局7项、区市监局8项、区住建局5项、区城管局5项、区税务局1项、城区烟草专卖局1项。相较《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本次新增6项,其中:城管局2项、财政局1项、住建局1项、应急局1项、市监局1项;减少21项,其中:区文新旅局2项、区民政局1项、区城管局3项、区卫健委2项、农业农村局1项、区教体局2项、区公安分局1项、区市监局6项、浔阳生态环境局3项。

三、重要意义

编制公布《浔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监管效能,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清单公布后,区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统一管理,要推动行政许可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数据共享,加强相关信息共享共用,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简办快办,坚决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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