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284309
浔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
关联导读:
浔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浔阳区政务服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全区相关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三)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
(四)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考核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管理、运行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工作。
(五)负责对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省政务服务网区级分厅的应用推进,统筹协调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拟定和对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政务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的运行;负责对区级热线和平台的服务质量及效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受理、承办、转办和督办非应急警务类咨询、投诉和举报。
(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编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将区委编办承担的拟订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街道、区直各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关职责划转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委编办负责区委工作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审核和公布工作。
2.与区政府信息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省政务服务网区级分厅的应用推进,统筹协调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区政府信息办负责区级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运维保障。
3.与区发改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 15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00.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万元,较2019年增加35.94万元,增长9.8%;本年收入合计369.54万元,较2019年增加13.42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人员人数和工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45.3万元,占93.44%;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24.24万元,占6.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00.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81.49万元,较2019年增加81.7万元,增长27.25%,主要原因是:人员人数和工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万元,较2019年减少45.75万元,减少70.6%,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经费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81.49万元,占95.25%;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19.05万元,占4.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34万元,决算数为37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6.28万元,决算数为35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全部是上级指标资金。
(二)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19.05万元,决算数为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优先使用结存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6.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63.08万元,较2019年增加52.74万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是:发放奖励金计入工资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2.93万元,较2019年减少14.3万元,下降24.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9年相同。
(四)资本性支出50.27万元,较2019年增加31.43万元,增长166.77%,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相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05万元,减少5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支出。其中办公费2.28万元,印刷费1.88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2.28万元,电费9.52万元,邮电费1.51万元,差旅费0.47万元,维修(护)0.98万元,劳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7.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区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政务局水电费、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管理费、“综合窗口、集成服务”打造、维护及人员管理费用2020年下拨共计59.9万,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84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结合单位工作和开展专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定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按照财政授权支付管理。完成省市对“一网通办”、“赣服通”、逐步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政务服务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考核街道政务服务工作;承担管理、运行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工作。
1、产出数量指标:每月按时发放国地税、综合窗口人员工资,缴纳水电费≥12次;
2、社会效益指标:提升群众办事环境;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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