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3-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00489

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03-19 来源:中国·浔阳网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督促落实。

(二)负责协调各服务窗口的进驻,对各服务窗口的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三)负责召开大楼工作例会,协调驻中心大楼各单位部门的关系,确保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运转。

(四)负责受理群众对各窗口服务工作的投诉与意见,并进行查处上报。

(五)负责中心大楼的物业管理,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以及水、电费的收缴工作等。   

(六)负责对中心各服务窗口的工作效能、服务水平、行为作风、考勤奖惩等进行监督与管理。

(七)负责接待来访工作。

(八)负责日常政府采购工作,认真执行供货及后期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九)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事项。

二、预算单位情况

  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编制数 12人,其中实有人数 12人,在职人数: 1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总合计226.22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6.2%,上年结转8.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3.8%。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9年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26.22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6.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3.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

在职人员支出合计:153.1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37万元,津贴补助:2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2.38万元,奖金:63.03万元,其他福利支出:3.7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3.24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万元、取暖费2万元、差旅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临时工工资24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福利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9年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支出预算226.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2019年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无重要经费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办公设备购置1.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没有车辆。

  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60万元。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2019年浔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没有“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2019年预算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