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1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0033
《九江市浔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政策解读
关联导读:
《九江市浔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首次针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作出界定,明确军事和外交,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科技、教育等社会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确属必需的,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用地。同时,考虑到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时期,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在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成片开发”建设可以征收土地。2020年11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依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下面,对《九江市浔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2023年)》作一个简要解读:
一、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组织起草了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有关规定,浔阳区区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该项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编制,具体编制流程如下:
(1)2022年7月1日,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浔阳区分局组织开展成片开发编制工作。
(2)2022年7月10日,九江市自然资源局浔阳区分局在区人民政府发布《浔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详见附件第五部分附件5-1)
(3)2022年8月20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向拟征收范围内的街道下发“村集体征求意见函”,以村民会议形式征求集体组织意见。
(4)2022年9月1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向各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的意见。
(5)2022年9月13日,浔阳区人民政府向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商请核查浔阳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函。
三、主要内容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指南(试行)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浔阳区自然地理格局、发展方向、规划时序、现状城区、在建项目情况,以项目为导向,结合浔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划定本次成片开发范围。成片开发范围坚持相对集中、相对完整为原则,成片开发位于中心城区范围内,本轮成片开发划定为1个片区,即金安JA片区,方案位置位于九江市中心城区金安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
本次成片开发范围涉及浔阳区金鸡坡街道1个街道。规划按照片区控规编制单元对片区进行编号为:金安JA片区。片区位于九江市东侧,片区四至范围东至大庆路,西至琴湖大道,南至石化产业园,北至滨江东路,片区周边交通条件成熟,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成片开发范围涉及金鸡坡街道大王庙村、姬公庵村共2个行政村,总面积15.6281公顷,拟征收范围涉及金鸡坡街道大王庙村,面积为11.6182公顷。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统计按照浔阳区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相关标准执行。根据2020年浔阳区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本方案开发范围总面积15.6281公顷,涉及建设用地15.6281公顷,其中:城市用地15.400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277公顷。拟征收总面积 11.6182公顷,涉及建设用地11.6182公顷,城市用地11.478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39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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