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
2021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负责辖区内各类自然资源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制度,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及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配合做好空间规划及监督实施工作。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按照授权范围做好城乡实施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已批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和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基层规划编制管理。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执行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配合监督管理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区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自然资源,维护自然资源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案件。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对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五)完成市自然资源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机关、九江市浔阳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未独立核算)、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浔东国土中心所(未独立核算)。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内设综合办公室、土地资源管理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地籍测绘股及下属事业单位九江市浔阳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浔东国土中心所。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年末其他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36.3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29万元,较2020年减少96.47万元,下降73.78%;本年收入合计502.05万元,较2020年增加24.67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1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7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96.4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82.96万元,占96.2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09万元,占3.8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36.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6.34万元,较2020年减少32.82万元,下降5.7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以及严格按照市政府发文落实过紧日子压缩各项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38.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按照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要求,盘活存量资金,年末无资金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6.3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4.91万元,决算数为48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3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90万元,决算数为9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1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20年度市直单位政策性奖励金。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3万元,决算数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调整相应指标。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3.75万元,决算数为4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20年度市直单位政策性奖励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7万元,决算数为1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调整相应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9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28.28万元,较2020年增加23.64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支出从征地管理补助支出里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8.27万元,较2020年增加56.9万元,增长266.2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大部分支出从征地管理补助支出里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92万元,较2020年增加9.85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追加退休人员奖励金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2.5万元,较2020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资本性支出,本年度因工作需要增加了2.5万元的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3.45万元,完成预算的34.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68万元,增长24.5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审核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支出,控制出国天数及人数,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4.17%,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较2020年疫情有所好转,业务工作增加,导致支出较上年增长。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大幅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大力缩减公务接待经费的开支。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批,累计接待8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业务开展对接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也未做相关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65%,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55万元,增长26.83 %,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做好公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15万元,增长59.56%,主要原因是:由于工作需要,财政追加相关经费预算,以保障单位正常履职。 其中:办公费5.46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3.34万元、邮电费4.32万元、差旅费2.71万元、维修(护)费3.55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劳务费0.2万元、委托业务费28.87万元、工会经费6.12万元、福利费6.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具体可见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2021年度仅有基本支出,没有符合绩效评价的项目,所以未开展相关项目绩效评价。
组织对“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投入管理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开展绩效评价,2021年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良好。(具体详见附件)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仅有基本支出,没有符合绩效评价的项目,所以未开展相关项目绩效评价,无相关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要求,现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浔阳区分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单位行政离退休人员(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用于单位事业离退休人员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反映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用于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人:何陈诚 联系电话:0792-857779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政务资讯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府数据
政民互动
走进浔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