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房屋征收公告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浔府征字【2022】2号
因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九江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九府发[2016]13号)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及其地面附着物决定征收,区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征收项目名称: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需征收的房屋及其地面附着物;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三、房屋征收部门: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实施单位:浔阳区白水湖街道办事处。
五、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30日内。
六、签约地点:浔阳区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房屋征收项目部(办公地址:九江市园林养护中心(殷家畈城市驿站对面),联系人:段涛,联系电话: 13755264921)。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八、房屋被征收人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九江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白水湖互通绿化景观提升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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