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浔阳区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计划指标
2024年度,浔阳区装配式建筑的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9%,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单体建筑应符合《江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T 36-064—2021)基本级装配式建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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