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30260-0302-2019-0002
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联导读:
各县(市、区)减灾委、安委会、应急管理局,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减灾委、安委会、安监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九江市“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九江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83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116号),现就我市“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为重、管理为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推进自然灾害应对有序有效,为“融入长江经济带,振兴江西北大门,打造区域率先发展战略高地”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编制原则。一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二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救并举;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四是坚持科学合理、上下衔接;五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未来更长远的发展规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规划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规划内容。参考省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架构,结合我市实际,建立“1+2+N”的应急管理规划格局(规划目录清单见附件),其中:“1”,即《九江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作为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的最上位规划。“2”,即《九江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九江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分别用于指导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N”,即《九江市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九江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十四五”规划》、《九江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等针对当前应急管理关键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规划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编制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保障措施等。
(二)责任分工。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科牵头,《九江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科承办;《九江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承办;《九江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九江市应急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灾和物资管理科)承办;《九江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十四五”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承办;《九江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科承办;其他应急管理关键重点领域的专项规划由市应急管理局相应业务科室(单位)承办。
应急管理领域相关专项规划,应充分发挥自主权,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应急管理编制的具体领域、名称和数量,可以通过编制1部《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鼓励实现“多规合一”,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统筹纳入规划主要内容,争取列入地方重点规划,以政府文件发布。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可以考虑编制其他若干专项规划。
三、编制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总体安排,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2月前)。主要开展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研究起草全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基本思路。
(二)形成规划框架阶段(2020年7月前)。在规划基本思路基础上,与省应急管理厅、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形成规划框架。
(三)文本起草阶段(2020年12月前)。主要研究起草规划文本,开展规划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论证,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1年6月前)。主要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全国全省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省市规划纲要等进行衔接,按程序报批。
市应急管理局各承办科室要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安排,组织规划编写工作,确保全市应急管理各类规划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 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宪奎
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单华平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杜才军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熊清华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新红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胡生彬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胡细根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王吉银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袁汝江
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员 沈新乐
市地灾应急指挥中心书记 肖 晔
市消防救援支队后勤处处长 高烈鑫
成员: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规划财务科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应急管理局规划财务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统筹多方力量。市应急管理局各编制责任科室可以借助局属事业单位的技术力量,也可以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委托有关研究机构编写。可以邀请市内外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学者参与编写,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规划编制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等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的意见建议。
(三)全面落实人员经费。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83号),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十四五”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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