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应急管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3-10-2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6440

浔阳区“4·19”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 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23 11:41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浔阳区4·19”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

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2022年41940分左右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148号中铁九桥重钢五号车间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江西达成钢结构有限公司浔阳分公司的一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80万元。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依据已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根据《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赣安(2020)12号),2023年625日区政府成立了浔阳区“4·19”高处坠落事故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由区安委会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浔阳分局、区总工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工信局、金鸡坡街道办事处区城东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派员参加。评估组于2023年6月25日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从人员追责及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梳理了评估清单,并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刘金水,九江西达成钢结构浔阳分公司法人。在这起事故中对项目安全管理督促、检查不力,未按法律要求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浔阳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万捌仟元整罚款,目前罚款已到位。(详情见附件)。

2.杨斌江西达成钢结构浔阳分公司生产厂长。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不按照技术交底的施工行为进行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江西达成钢结构浔阳分公司经济处罚捌仟元整安全质量年终奖贰万元停止支付

3.刘辉,江西达成钢结构浔阳分公司安全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江西达成钢结构浔阳分公司经济处罚陆仟元整,安全质量年终奖壹万元停止支付

4.李慧明,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作为分管中铁九桥九江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未作到有效的防范,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对其进行提前改非处理

5.张俊,中铁九桥九江公司党组书记,日常安全综合管理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将其调离中铁九桥九江分公司党组书记岗位。

6.黄汉朝,中铁九桥九江公司安全总监,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将其调离中铁九桥九江公司安全总监岗位任职。

7.陈建新,中铁九桥九江公司安全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将其调离中铁九桥公司安全员岗位。

7.江西达成钢结构有限公司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有效落实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定期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浔阳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江西达成钢结构有限公司给予32万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到位。(详情见附件)。

三、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江西达成钢结构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报告,及时纠正“三违”行为。

2.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已吸取教训,对负责的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聘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关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辖管范围内其他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风险防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评估意见

经综合评估后认为,江西达成钢结构限公司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了事故各项整改措施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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