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安全生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734

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2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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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平安法治办:

当前正值节后复工复产关键期,人员、设备、管理均处于调整适应阶段,安全风险集中凸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市、区安防救委会第一次成员会议精神,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复工复产要求

(一)提前掌握复产状态。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更新监管名录、核实核准本辖区、本行业即将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并落实动态管理,提前指导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相关要求。

(二)严格履行复产程序。企业复工复产应遵循“方案制定、人员培训、全面检查、隐患整改、签字确认、审批报备”基本程序。高危行业及规上企业原则上实行“先自查、后报备、再复工”,严禁简化程序、擅自开工。

(三)逐级细化验收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细化量化安全验收标准,明确验收层级、验收主体和签字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对未经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的,依法从严查处。

(四)逐项落实防范措施。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及行业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执行复工复产“六个一”措施(见附件),达到复工复产“九到位”要求(见附件)。

二、层层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各街道要把辖区重点企业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等“九小场所”列出清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级分类开展检查服务与安全提醒。区安防救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高风险企业、不放心单位开展安全督导、联合检查或专家服务。针对一般企业或低风险单位,要通过线上督促、属地(园区)安全提醒等方式落实复工复产安全要求,确保不漏1家企业。

三、强化督查检查工作落实

区安防救委办将成立督查组(分组安排见附件),采取“四不两直” 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督查,重点检查“九到位”“六个一”及重点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移交至相关部门。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前,区安防救委办将成立督查组(分组安排见附件),采取“四不两直” 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督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关于切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浔安防救委办【202512号“九到位”“六个一”及重点行业专项措施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移交至相关部门。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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