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439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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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浔阳区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工作发展,对涉及医保方面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予以公开。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区医保局地址: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北路5号 浔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附楼 二楼202),联系电话:0792-8225598,邮箱:xyqylbzj@jiu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任何疑问,请与浔阳区医保局联系(地址:九江市长虹北路5号,联系电话:8225598)。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动态的政务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工作、医疗卫生、医疗救助、财政预算等内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二是明确领导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加强队伍建设,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中国浔阳网,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并及时更新医保政策相关法规政策。同时,还依托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发表工作动态,加强信息发布和办事服务,按照要求完成备案,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提升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浔阳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公开内容的收集、初审、登记等积极有效的保障工作的顺利完成。二是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落实专人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工作质量和版式创新上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继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2、持续深化网络问政理念。“互联网+政务服务”早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群众表达民意的重要渠道,我局将紧跟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明确功能定位、落实内容保障,做好政务内容的及时更新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3、学习借鉴好经验做法。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学习先进地市的政务公开经验做法,优先学习借鉴涉及面广、管长远的先进做法,分析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域的薄弱环节,带着问题寻找学习改进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学以致用,将好的做法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0]109号)》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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