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7263

浔阳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9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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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浔阳区医保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有任何疑问,请与浔阳区医保局联系(地址:九江市庐峰东路36号,联系电话:8225598),邮箱:xyqylbzj@jiujiang.gov.cn。

一、 总体情况

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部门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2021年浔阳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及局相关工作动态的政务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工作、医疗卫生、医疗救助、财政预算等内容。截至2021年12月19日,我局通过浔阳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3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1条、医疗卫生2条、医疗救助4条、部门工作9条、财政预决算4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四)监督保障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职能科室的工作任务,并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做到分管领导明确,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人员落实,任务分解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单位工作性质敏感,对政府信息公开在尺度上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定。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需要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认真学习相关保密知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消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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