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078

浔阳区卫健委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09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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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与浔阳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6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214;联系电话:0792-856468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浔阳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卫健工作职能,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现将区卫健委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浔阳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中国浔阳网和公示栏形式进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公开、更新各类信息154条,其中通过中国浔阳网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6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算决算15条、公示政协及人大提案办理情况8条、行政执法10条、医疗卫生动态及健康教育专栏知识70条、工作动态41条,更新机构设置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1件,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我委积极响应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责任到人,一律做到拟稿人、核稿人、分管领导审稿“三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二是抓实流程监管,强化日常管理。坚持先审后发,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层层审核把关,做到文风严实,确保信息准确,防止内容错漏,切实保障官方信息平台的权威性、严肃性。三是优化公开服务,强化便民导向。围绕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水平,持续优化主动公开服务机制。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及时调整并更新区卫健委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切实增强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系统性与服务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扎实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内容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因时因势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强化门户网站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根据网站栏目特点,最大限度保证各个栏目及时、准确更新。持续推进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五)监督保障

2025年度,我委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人及各项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5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性有待加强;二是存在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公开信息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部分公开形式有待丰富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做好统筹发布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强信息的采集,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全媒体渠道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政策解读的时效性、针对性、权威性。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5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消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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