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0255

浔阳区卫健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来源:中国·浔阳网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浔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统计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浔阳区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66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214;联系电话:0792-856468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浔阳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卫健工作职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现将区卫健委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浔阳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中国浔阳网和公示栏形式进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公开、更新各类信息156条,其中通过中国浔阳网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算决算16条、公示政协及人大提案建议办理情况4条、行政执法16条、主动回应1条、医疗卫生动态51条、工作动态49条、健康教育专栏及相关知识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我委积极响应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一是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立了以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专人施行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闭环,提升责任意识。二是抓实流程监管,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审”机制,专人专管,定期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三是持续优化整改,强化长效机制。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会并及时复盘自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过程中积极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队伍依法依规公开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中国浔阳网医疗卫生栏目及健康教育等专栏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内容,全面的反映了卫生健康事业的新风貌,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持续推进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

(五)监督保障

2024年度,我委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责任人及各项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较好,2024年度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欠佳,政务公开响应速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有待进一步向多元化发展。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业务本领;二是加快全链条反应,对下属单位公开信息上报明确时限,规范内容,缩短信息校审流程时间;三是坚持需求导向,从群众角度出发,提供多样化健康促进信息,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健康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4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消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