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区统计局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区普查中心。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497.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30.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66.95万元,较上年减少4.3%,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54.12万元,占 97.25%;上级其他补助收入12.83万元,占2.7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总计497.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38.42万元,较2019年减少15.89%,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59.13万元,较2019年增加29.33%,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结余部分,在下一年度工作经费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38.42万元,占100%。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调整预算数为484.72万元,决算数为48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预算数为422.41万元,决算数为42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所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预算数为3.18万元,决算数为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养老支出。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调整预算数为59.13万元,决算数为5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5.5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29.86万元,较2019年增加8.8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工资普调及本年绩效奖励金的发放导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9.43万元,较2019年增加6.1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支出导致。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4万元,较2019年减少159.74万元,减少98.16%,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72.96万元,较2019年增加62.29万元,增加583.79%,主要原因是:按要求采购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2万元,决算数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71.6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没有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2万元,决算数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71.68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8.3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批,累计接待3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普查工作交流学习和接洽招商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支出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3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添置办公设备等。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2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4.29 %,该支出从基本支出中开支。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下拨经费224.76万元,普查实际支出224.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二是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使用财务专项资金等行为;三是项目在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等均达到绩效目标,在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方面都达到较好效果。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2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0.85万元,执行数为444.76万元(包括2021年人口普查经费),完成预算的77.92%。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有效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进一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确保经费科学统筹,合理使用。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本单位为我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提供了统计保障,持续为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提供良好的统计服务,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良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统计专业人员少,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开发利用不够,统计咨询、监督等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计分析深度、广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扎实推进普查业务和数据处理培训,建立和完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提高普查人员业务水平,始终坚持依法普查和实事求是。
另,决算表中的项目支出是指工程、建筑类项目支出。而我单位绩效评价表中的项目支出是指调查绩效项目的支出,使用的资金是基本支出类科目的支出,而不是决算表中的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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