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第四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 15 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 15 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行政人员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 2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7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28万元 ,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 %;上年财政拨款结转收入45.7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区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79.00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项支出320.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47%;商品和服务支出307.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资本性支出83.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3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统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33.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533.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23.06万元;印刷费17.72万元;邮电费0.55万元;其他交通费(含公车补贴)4.52万元;差旅费0.56万元;会议费12.68万元;培训费5.58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劳务费6.32万元;工会经费4.94万元;委托业务费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6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统计局预算安排83.0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电脑、手持PAD等办公设备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国有资产情况概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合计817890.95元。其中:流动资产464685.85元,占总资产的56.8%;固定资产净值353479.83元,占总资产的43.2%。本单位固定资产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净值总额353479.83元,其中通用设备280858.88元,占固定资产总额79.5%;家具类72620.95元,占固定资产总额20.5%。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83.00万元,与上年数据10.67万元对比增长677.88%,主要是用于第七次人口普查购置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度无此项内容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区统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62万元。其中:接待费0.62万元,与2019年接待费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后接待减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二)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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