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18-11-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G30320-0601-2018-0031

浔阳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8-11-21 00:0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浔阳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比如: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

第一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统计规划、统计制度和管理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全区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6、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浔阳区统计局编制数 8 人,其中实有人数 14 人,在职人数:  12人,停薪留职:0 人。退休人数 2人。

第二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经费总合计154.47万元

1)、预算内经费拨款收入合计:154.47万元,比去年减少了4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27.49万元 ,行政运行经费拨款(补助)上年结转收入:26.98万元。

2)、上级补助专项资金收入合计:0元。

(3)、非税收入合计: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统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4.47万元,比去年减少了31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4.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4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4.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3.83%;商品和服务支出40.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1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统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54.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10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0.5万元;交通费2.76万元;差旅费0.3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统计局预算安排9.6万政府采购支出,主要用于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采购。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区统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接待费1万元,与2016年接待费下降83.33%。主要原因是: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后接待减少。

第三部分 浔阳区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浔阳区统计局部门预算表.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填列由各级非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公务交通补贴等。

(十)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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