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400

浔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来源:中国·浔阳网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浔阳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浔阳区税务局(地址:九江市浔阳区税务局南湖支路19号),联系电话:0792-858412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 的工作要求,定期定时发布更新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不定期进行税务工作动态更新;常态化对行政执法相关事项进行更新。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18),其中政策文件4条、政策解读4条、减税降费4条、发展规划1条、领导简历分工及联系方式1条、县局通知公告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建议提议1条、财务预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区局深入贯彻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政策进行定期更新、完善解读,提升税费政策的知晓率和遵从度。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今年以来,根据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仍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专人专岗负责制,选定办公室成员作为信息员,定期与区政府进行沟通协作,对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完善考核制度,结合新闻上报、对外宣传、信息沟通等工作明确了考核的方式和奖惩措施。三是定期汇报督导。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汇报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成绩、研究解决工作问题有效地促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四)平台建设

浔阳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浔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九江市税务局等,着力以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建设公开、透明、法治型、服务型税务机关。

(五)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区局建立起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社会评议等工作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年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报总结防范信息发布风险,,并巩固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真正做到机构、人员、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区局不断优化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信息公开管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定期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安排专人拟稿、审稿、发稿,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主动适应政策发布数字化转型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优化税收领域栏目内容,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三是提升工作质量,采取座谈交流、业务轮训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区政府信息员培训,提升信息员的能力素质,提升政策法规更新、解读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区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区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