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0-635321
浔阳区国税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九江市浔阳区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机制建设。2015年,浔阳区国税局进一步加强了系统内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和充实了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专门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浔阳区国税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由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的实施工作,税收业务部门负责有关涉税事宜的解答工作,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监察科室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为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对于改进机关作风、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和创造良好税收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浔阳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浔阳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浔阳区国家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浔阳区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浔阳区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
(三)拓展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浔阳区国税局建成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办税服务厅、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税务微信微博、纳税人学堂、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等。目前,在实体办税服务厅设置税收政策宣传专区;纳税人学堂逐步建立起实体学堂面对面、网上学堂网联网的培训体系;通过微博、微信两个宣传平台主动融入网络“微时代”,主动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新政、申报提醒、通知公告、特定事项等税收咨询,浔阳国税微信公众账号关注人数已达1000多人。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实行对区局各部门维护浔阳国税网站情况通报机制;建立按时报送统计数据、工作总结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指定人员、建立舆情监测员队伍和依靠信息化手段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国税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主动依靠媒体力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2015年有效回应、处置涉税网络舆情约15次。
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等文件的要求,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主动公开相关税收政策法规,让纳税人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提升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及时通过浔阳区国家税务局网站等渠道公开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精神,建立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的响应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问题,邀请系统各类问题专家和有关业务科室积极参加,认真准备需要回应的问题,争取把问题回答准、回答透,做好与公众的互动,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继续加强网络宣传工作,以“浔阳区国税局网站”为平台,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近90条。在具备向网民纳税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等传统功能的同时,又作为市局的子网站,能够更为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部门的政策信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职能,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及时上传网站的同时,更方便了网民纳税人的查阅。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由于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起步开展较晚、所涉及工作容量较大、内容较为复杂,人员配备上相对薄弱、业务不够熟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些细节操作环节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针对目前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所存在的现实问题,浔阳区局拟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 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教育广大国税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做好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评价与过错追究,加快形成主管领导具体主抓,办公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
(三)加强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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