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211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4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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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1起,2025年1231。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地址:浔阳区白水湖街道长虹北路7-1号)联系电话:0972-8550100,邮箱:xyhjbgs@163.com。

总体情况

2025年,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浔阳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通过中国浔阳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9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保督察、财政预决算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准则,细化分级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管理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全面性、时效性与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目前建设有两个政务新媒体,分别为:微信公众号“浔阳生态环境”和微博“浔阳生态环境”。2025年,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共计256条,微博推送消息共计138条。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与具体负责部门,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有效传导、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日常运维,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前审核机制,强化内容安全与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敏感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从源头上保障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与安全性。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自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平台运维管理职责,对自查和上级反馈发现的错敏信息,即知即改、动态清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规范。三是畅通互动渠道,积极关注并采纳群众、企业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贴近公众需求,提升服务实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对照上级要求与群众多元化需求,仍存在短板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二是个别栏目动态更新频次不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公开意识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核心领域,精准梳理公开要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内部业务学习与交流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与平台操作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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