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450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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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地址:浔阳区白水湖街道长虹北路7-1号),联系电话:0972-8550100,邮箱:xyh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公众关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深入推进决策、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打好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美丽浔阳。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中国浔阳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度共生成245条政府信息,其中主动公开245条。

本单位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浔阳网进行公开,网址如下:http://www.xunyang.gov.cn/zwgk/zfxxgkzl/bmxxgk/sthjj/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公开,行政处罚、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和重点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主要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方式受理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信息发布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了解最新动态,学习先进单位经验,查找本单位短板弱项。

(四)平台建设

我单位目前建设有两个政务新媒体,分别为:微信公众号“浔阳环境”和微博“浔阳生态环境”。2023年,微信公众号“浔阳环境”推送消息462条,微博“浔阳生态环境” 推送消息167条。

(五)监督保障

我单位信息公开采取分级负责制,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发布“中国浔阳网”的文章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后送审浔阳区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办公电话,切实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稳步提升,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信息仍以文字、表格为主,在创新公开形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图文解读力度不够。

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发布内容不规范以及公众参与度较低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方向。一是全面加强工作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强化各层级监督,及时补足短板不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做好政策解读。通过图文、视频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通俗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三是加强监督保障,定期在重点工作会上通报单位政务公开总结阶段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单位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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