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法规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0656
关于印发《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通知
关联导读:
九浔环字〔2022〕19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
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通知
局各股、队、站: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经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股、队、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6日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局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更新度、原创度、联动度、传播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发布原则
上网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不得发布。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二、信息种类
(一)转载类信息。生态环境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重要信息和政策文件;省、市、去政府,“九江浔阳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
(二)报送类信息。局各股、队、站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百姓热线网上留言回复信息,办事服务指南等信息;各股室(单位)工作动态、新闻稿、通知公告、便民服务、部门专题、民意征集信息;重特大突发事件、社会热点、舆情回应等信息。
(三)制发类信息。局各股、队、站情况简介等概况信息;局领导个人简历、会议、活动、讲话文稿等信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政策文件、工作报告、人事、财政资金、督查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
三、信息审核程序
按照分级负责制执行。局各股、队、站要指定专人,专岗专责,及时撰写并报送信息,并对报送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完整、准确、安全。局办公室宣教人员负责接收信息,按程序审核把关,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编辑格式并发布。具体审核发布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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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二级审核 |
三级审核 |
四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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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转载类信息 |
报送类信息和除“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回应等信息”外的制发类信息 |
制发类信息中的“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回应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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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
局各股、队、站 负责人 ↓初审 宣教负责人 ↓核发 发布 |
局各股、队、站 负责人 ↓初审 分管领导 ↓终审 宣教负责人 ↓核发 发布 |
局各股、队、站负责人 ↓初审 分管领导 ↓二审 主要领导 ↓终审 宣教负责人 ↓核发 发布 |
四、有关要求
1.局各股、队、站负责撰写及初审需要发布的新闻宣传等报送类信息和除“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回应等信息”外的制发类信息,原则上做到图文并茂(图片要求:画面清晰、色调和谐、主题鲜明、表情生动,布局合理、群像充实,切忌闭眼低头遮挡;文字要求:观点明确、段落清晰、语句流畅、用词得当、语言精练、数据准确。对好的文章选摘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不得将别人的文章剽窃为原创,否则,当事人将承担被追究责任),并按照审核流程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制发类信息中的“突发公共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舆情回应等信息” 分别报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发布于“中国浔阳网”的文章还需附签字盖章版照片(即新闻稿纸质版需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可发布。由宣教负责人最后核对错敏字、图文编辑以及发布于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2.局各股、队、站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办公室要做好审查记录和台账管理。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信息,不得发布与党的政策方针相违背的信息,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不健康、虚假信息,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和技术故障。
3.加大政务新媒体宣传力度,政务新媒体及干部职工个人微博微信及时关注省、市、区三级政务新媒体,增加省、市、区三级互动,在互动过程中,微信要点“在看”、多评论、多转发分享,微博要多点赞、多评论、多转发。同时积极响应省市号召,发放全局干部职工对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文章进行关注、点赞和评论。
4.增加政务新媒体原创文章的占比,每在政务新媒体上发布一篇原创文章,要同时将原创文件投稿并转发至市生态环境局。
5.做好重点文章和一周优质微博内容转发,提升政务新媒体和省市区联动,有转发任务时,原则上36小时内要进行转发和评论。
6.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区政府政务新媒体上开展的活动,提升生态环境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区的影响力。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印发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网站暨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审核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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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来源 |
初审 |
二审 |
终审 |
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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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例:20220507 筑牢安全防火墙 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
执法大队 |
股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宣教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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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例:20220508 张宁实地调研督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局办公室 |
股室负责人 |
分管领导 |
主要领导 |
宣教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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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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