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法规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8750

关于做好禁煤禁烧工作的倡议书 --杜绝散煤燃烧,守护珍贵的“浔阳蓝”

发布日期: 2021-11-22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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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广大餐饮企业及市民朋友们:

蓝天碧水、空气清新、绿色生活、健康体魄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近期,露天焚烧及使用散煤、生物质燃烧的现象时有发生。散煤和生物质燃烧时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是雾霾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而且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极大,特别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燃烧排放的大量有机物如多环芳烃等会对人体造成致炎、致畸、致癌甚至致死等多种效应。此外,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九江市2021-2022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九江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烟尘控制区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有效减少燃烧劣质散煤、生物质燃料、秸秆焚烧等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广大居民营造“清洁、宜居、和谐、文明”的美好家园,在此,我们呼吁广大餐饮企业及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禁煤禁燃相关工作,并做到:

一、做燃煤散煤管控的宣传员。自觉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学习了解燃煤散煤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向朋友、亲人宣传环保,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二、做燃煤散煤管控的践行者。积极使用清洁能源,自觉拆除燃煤设施,不生火炉、不烧散煤。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养成良好的绿色低碳行为习惯。及时将生产、生活用煤改成清洁环保燃料,自觉拒绝和抵制使用劣质散煤。

三、做燃煤散煤管控的监督员。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踊跃监督,主动劝阻使用劣质燃煤散煤的行为,对违法违规使用非清洁燃料行为恶劣者及时举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共建共享,为全区人民健康,为子孙后代的美好生活,贡献力量!

浔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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