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3年浔阳区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区环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2023年浔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我办起草了《2023年浔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3月22日17:00前加盖公章反馈我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区环委办周平建 联系电话:8550100
邮 箱:xyhjbgs@163.com
附件:2023年浔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浔阳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2023年浔阳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现对2023年浔阳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美丽浔阳建设为统揽,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实施18个专项行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高标准打造长江经济带山清水秀生态宝地、美丽九江“浔阳样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浔阳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全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优势进一步巩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绿色发展方面。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节能减排降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市级平均水平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不低于市级平均水平。
——生态环境方面。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4%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地表水省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力争达到83.3%以上;全区地表水省监测断面达到或好于Ⅱ类断面比例达到66.67%以上;V类及劣V类断面基本消除。
——自然生态方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市黑臭水体长治久清。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3个专项行动:
1.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专项行动。严格把好新建“两高”项目准入关,加强项目论证、评估。建立在建“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开展项目审批评估复核。积极推动电力、石化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及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全力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优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加强与省平台对接,将已建成“两高”项目全面纳入在线监测系统,实行常态化动态监管。严格节能审查验收、监察,常态化开展节能执法审查,强化项目开工复核、事中事后监管及验收闭环管理。深入开展碳达峰行动,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企业实施清洁低碳生产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区发改委,配合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
2.能源结构调整专项行动。统筹推进重点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3.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编制工业结构调整转型行动方案,大力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和工业结构调整“十大行动”,持续推进技改升级。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工程,全力打造新型工业重镇。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动石化炼油芳烃一体化产业链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X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工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浔阳生态环境局)
(二)深入打好蓝天提升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4个专项行动:
4.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重点行业V0Cs深度治理和重点V0Cs污染减排项目,对涉V0Cs排放企业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督促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按“一企一策”“一园一策”要求治理到位。(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
5.“四尘”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扬尘治理体系,推进建设房屋市政绿色施工各项措施及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全部达到“六个100%”要求。开展道路扬尘整治,强化渣土运输监管,城区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定期开展“洗城行动”,全面清理城区卫生死角。开展交通运输扬尘整治,将施工扬尘治理列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重要内容,并纳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开展普通公路路政执法“净路”专项行动。开展工业堆场扬尘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巡查,规范企业临时堆场设置及管理,严查违法违规露天堆放行为。(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浔阳区大队、浔阳生态环境局)
6.“三烟”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餐饮油烟整治,深入推进新增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确保城区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开展烟花爆竹硝烟整治,扎实做好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开展秸秆焚烧烟整治,完善一批高空瞭望设备,针对重点时段,开展秸秆焚烧无人机巡查监测,对发现火点情况及时通报。(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浔阳公安分局、浔阳生态环境局)
7.“三气”深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工业企业废气整治,加快推动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油漆房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改造工程建设。开展机动车尾气整治,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实施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场制度。开展燃煤锅炉废气整治,有序淘汰35蒸吨/时燃煤锅炉,严查燃煤锅炉擅自“燃柴”行为。(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浔阳区大队、市交管一大队、区市场监管局)
(三)深入打好碧水提升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水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100%,长江九江浔阳段水体稳定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主要包括3个专项行动:
8.饮用水安全保障提升专项行动。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一源一策”的原则,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清理整治,按期完成整治任务。配合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交叉执法检查,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农水局、区卫健委)
9.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推进辖区化工企业(特别是石油化工企业)按要求做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牵头单位:区园区办,配合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
10.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大力推进城区雨污水管网一体化示范工程等污水治理厂网一体化项目建设,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和污水管网收集弱项。(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1.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果,组织对辖区内水体进行系统再排查,建立黑臭水体档案,督促编制“一水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已完成整治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进行水质监测,确保不返黑、不返臭,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四)深入打好净土提升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2023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70%,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包括3个专项行动:
1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更新2023年度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完成新增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和修复,守住重点建设用地“一住两公”安全红线,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13.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加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监管,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回收利用率达35%。(牵头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
14.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监管处置提升专项行动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督导帮扶,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五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逐步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加强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强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农水局)
(五)深入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自然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主要包括2个专项行动:
15.重点水域禁捕退捕与水生生物保护专项行动。持续贯彻长江“十年禁渔”部署,推动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开展重点水域巡航检查和“四清四无”再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栖息地常规监测和专项调查,进行水域状态完整性评价、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效果评估。持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完成市级下达增殖放流任务。持续加强退捕渔民就业帮扶,退捕渔民社保补助发放率100%,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就业率达100%。(牵头单位:区农水局,配合单位:浔阳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16.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省级生态县、省级“两山”基地、省级生态乡镇和市级生态村创建,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文新旅局)
(六)深入打好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2023年,长江干流九江浔阳段排污口整治率达70%。主要包括2个专项行动:
17.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快推动城区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建设,全面完成“两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长江干流九江浔阳段排污口整治。全面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城东港区分局、区农水局)
18.水上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积极推广应用码头免费接收船舶污染物与船E行系统,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联单管理电子化。全面推广应用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接收”“零排放双铅封”等模式,对直接通往舷外的污水排放管路、阀门采取铅封、盲断等封闭措施,鼓励实行“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治理模式。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船舶非法排污行为。(牵头单位: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城东港区分局,配合单位:九江港区海事处、新港海事处、浔阳生态环境局)
(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攻坚战。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统筹调度。2023年限期整改类问题序时整改,长期坚持类问题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主要包括2个专项行动:
19.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审计反馈问题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等督察审计问题及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全面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迎检、问题整改等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督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全力配合做好2023年长江经济带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工作。(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相关区直单位,各街道)
20.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长效机制,充分利用12369投诉举报平台、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投诉渠道接收投诉,推动群众生态环境诉求问题有效整改落实。(牵头单位:浔阳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相关区直单位,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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