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 2024-05-29 09:00 来源:本网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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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5-2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745
  • 责任部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7 D3JX202405180074 九江市浔阳区环城路106号兴业大厦对面公园,常年从早到晚使用喇叭音响唱歌唱戏,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九江市浔阳区 噪音 1.信访件中反映的公园实际为九江市浔阳区湖滨公园休闲广场,坐落于浔阳路和环城路一带,为浔阳区的一座闹市公园。
2.
该公园确有数十处声乐戏曲和流动卡拉OK演唱点、广场舞锻炼和直播唱歌爱好者聚集点,存在一定的噪音扰民现象。派出所民警现场对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唱歌唱戏的人员进行劝导。
属实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巡逻力度,解决噪声问题。 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秩序。市园林管理处在显著位置设立噪音危害、禁止噪音扰民标牌标识和宣传栏;向市民发放宣传单,不断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划定该公园唱歌唱戏活动区域,同时限制该区域使用的高音量音响设备。
2.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逻力度,重点管控湖滨公园直播唱歌和戏曲演艺等高音喇叭扰民现象,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坚决打击噪声扰民行为。
3.在该区域设立噪音监测仪器,实时监测该区域声音分贝。对市民使用的音响设备的功率和规格进行检查,限制使用大功率的音响器材,严格控制广场舞等非经营性休闲娱乐的分贝音量。
4.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常态化工作联动机制。落实市园林管理部门和街道的属地主体责任,加大城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执法频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不断净化该区域噪音环境。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