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财政资金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2-2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48121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关联导读:
九江市浔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浔阳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浔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浔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浔阳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大气、土壤、声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参与拟订属地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处理跨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污染纠纷,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相关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排污口设置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管理,参与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检查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属地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相关标准和规范,负责属地内的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工作。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属地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属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十一)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中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十二)负责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三)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环境科普工作。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十四)完成属地党委、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属地生态安全。
二、单位基本情况
浔阳生态环境局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下属单位,单位由浔阳生态环境局机关、执法大队和监测站组成,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公务员编8人、工勤编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5人(执法大队编20人、监测站编5人);部分补助事业0人,自收自支0人。实有人数34人,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0人,全部补助事业18人(执法大队15人,监测站3人)、部分补助事业0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人员共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浔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998.12万元,较上年增加724.62万元,增长264.94%,主要原因为2021年预算其他收入增加566万元(浔阳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3.29%;其他收入56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6.71%。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998.12万元,较上年增加724.62万元,增长264.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实有在职人数增加,且增加566万元的项目支出预算(浔阳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按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432.12万元,较上年增加158.62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为2021年实有在职人数增加;其他收入566万元,较上年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浔阳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2.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29%,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0.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8.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5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71%,包括商品服务支出56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920.48万元,较上年增加647.52万元,增长237.2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万元,较上年增加44.58万元,增长8255.5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2%;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较上年增加17.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1%。
按支出经济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0.73万元,较上年增加91.36万元,增长32.05%,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64%;商品服务支出694.05万元,较上年增加678.19万元,增长4276.1%,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5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4万元,较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55.5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资本性支出2.5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2.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29%,较上年增加206.35万元,增长91.4%。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354.48万元,较上年增加129.25万元,增长57.39%,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2万元,较上年增加44.58万元,增长8255.56%,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2%;卫生健康支出15.4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较上年增加17.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0.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4.69万元,预算增长723.1%,主要原因为:(1)2021年实有人数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用增加;(2)2021年预算财政拨款的非税收入85万元安排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里。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6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注:编制2021年预算草案时,因工作人员失误,资产情况表公务用车数据未录入预算系统,但本单位实际拥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行业用车0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2021年本单位未安排市级重点项目预算。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77万元,较上年数增加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7.21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垂改后,由市财政统一批复了新的公务接待费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56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
第三部分:浔阳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六)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交通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工工资、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十一)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十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运行经费以外的一些日常经费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要、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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