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3467

浔阳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4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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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浔阳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区司法局(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A420室),联系电话:0792-7773007,邮箱:xyqsfj@jiu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浔阳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具体机构职能,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浔阳区司法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60余条,包括“部门工作”“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意见征集与反馈”“主动回应”等栏目。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部门预算、工作总结和计划、关于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等,更新完善了本单位机构设置有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内容,并公布了信息公开查询中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司法局共收到1条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已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规范受理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担任,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陶明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实行审核签批制,信息形成后,须经分管领导审查把关签字,方可上报发布,保证了信息安全,信息报送员对所有报送发布的信息建立台账,方便查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不断完善平台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发布,确保本部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全面性、准确性,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局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通过集中学习、个别指导的方式指导、督促开展好局机关行政执法、决策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同时将各股室政务公开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以考核抓规范促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动态信息多,其他信息公开较少。

(二)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和年度报告制度。二是继续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及时、真实、有效地公开司法行政各领域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确保各领域重点信息得到及时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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