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3-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698
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 关于公布浔阳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第八批)
关联导读:
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
关于公布浔阳区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第八批)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主体、职能法定化,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赣司执监字〔2020〕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根据单位申报,经依法审查,现将第八批1个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告。
浔阳区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得对外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今后,凡浔阳区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区司法局重新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浔阳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八批)》
九江市浔阳区司法局
2026年3月16日
浔阳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第八批)
1.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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