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行政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5-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03239

浔阳区关于调整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12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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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浔阳区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调整后的浔阳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投诉受理范围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人可以进行投诉:

(一)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二)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实施执法行为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

(五)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

(六)行政执法机关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

(七)超越法定权限或超出管辖区域执法的;

(八)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九)其他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违法违纪的情形。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

(三)已被纪委监委、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提起诉讼的;

)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邮箱 jjsxyqsfj@163.com

投诉举报电话0792-7773010

投诉举报地址: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4楼B426室(浔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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