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财政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1-12-0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327584

浔阳律师事务所2020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12-03 17:00浔阳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字号【


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2020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律师事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律师事务所2020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律师事务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接受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和仲裁活动;

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咨询、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8、承办同级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9、指导、协调各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特别是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重大利益的法律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组织专家论证;

10、协助同级法律援助机构承担部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公职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高执业素质;

11、负责公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开展各部门公职律师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其合法权益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浔阳律师所为全额预算管理二级事业单位,隶属于浔阳区司法局管理。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3人,退休人员2人。


第三部分  律师事务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5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万元,较2019年减少83.1万元,下降59%;本年收入合计54.3万元,较2019年减少84.8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由于票据改革,聘用律师转所,业务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3.9万元,占99.2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4万元,占0.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5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3.9万元,较2019年减少83.5万元,减少61 %,主要原因是聘用律师转所,业务收入减少,劳务费支出也减少了。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6万元,决算数为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9万元,决算数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计划合理安排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书为2.6万元,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决算数为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5.7万元,较2019年减少8.5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由司法局统一缴纳,因此20年度没有此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较2019年减少68.4万元,下降90 %,主要原因是:因票据改革,聘用律师转所,因此减少了劳务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万元,较2019年增加了2.6万元,较去年增加了260%,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奖励金的发放。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律师所没有此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持平,因公出国团组数为0,人数为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批次为0,人数为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保有量为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9年持平,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已上交,无此项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5.1万元,增长51 %,主要原因是:一是聘用律师薪资是多劳多得,因此劳务费相应也会增加。其中办公费0.3万元;电费0.01万元;邮电费0.19万元;劳务费3.8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1万元;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2.1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占用国有资产。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属于司法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从来没有开展过此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拨付相关部门的财政性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反映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余资金。

2、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科普专项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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