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1-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6-00124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6 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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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九江市庐山路179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92-8139059,邮箱:xyqscjdglj@jiu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我局及时公开各项信息。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202条,处理1条投诉信息,回复3条依申请公开项。其中转发国家总局政策文件2条;转发国家总局政策解读2条;上传规划计划2条;及时更新区局机构设置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14条;回复建议2条、提案9条;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1条;食品药品信息97条(其中食品抽检信息11条,全年771批次,已公布774批次);市场监管类信息12条;安全生产类信息9条;产品质量类信息1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5条;年报信息1条;处理投诉信息1条,我局已及时回复,投诉人无异议;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均已及时回复,当事人无异议。现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三份自然人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其中两件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数据为住房保障类信息,属于本部门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故我局作出无法回复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无异议,第三件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我局已及时作出回复,申请人无异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建立起承办股室组织协调、业务股室按职责范围公开事项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权威、完整和及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中国浔阳网发布政务信息、解读财政各项数据及政策等相关工作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信息管理员工作责任,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严把信息质量关,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重要信息不出错、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引起社会评议,也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部分解读材料形式较为单一,与群众生活的结合不够紧密,解读的“接地气”程度有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1、针对认识不足的问题,我局计划开展相应培训,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理解以及业务能力,从而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优化政策解读以增强实效性,通过丰富解读形式(如图文、视频等),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提升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和“接地气”程度,确保政策内容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2025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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