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4-01-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0401

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2 来源:中国·浔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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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九江市庐山路179号),联系电话:0792 - 8139059,邮箱:xyqscjdglj@jiujiang.gov.cn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做好学习培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公开效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信息,我局依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时、及时公开。我局2023年度上传浔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数计200条。具体情况如下:转发上级机关政策文件3条;转发国家总局政策解读3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14条;建议提案说明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8条;药品行政许可45条(其中注销类信息4条);食品药品日常检查信息22条;发布食品抽检公告7条(共702批次)、食品药品类其他数据11条;市场监管信息28条;安全生产类信息12条;产品质量信息10条(含产品质量抽检信息1条,共44批次);优化营商环境类注册信息公示23条(1492户);2023年度我局有1条申请公开项,我局已及时作出回复,申请人无异议;2023年度我局无政务互动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1个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我局已及时回复,申请人无异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过局办公室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上传公开,同时,也注意了隐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对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明确分工,认真对照上级考核测评指标体系,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保障维护,所有栏目内容由相应股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提供并通过办公室审核后上传,确保上传数据科学、有效、可靠运行,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开单位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层层上报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及时传输报送。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信息员的沟通,不断提升整个队伍的信息意识。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工作,对不符合发布要求的信息及时整改,确保文字、格式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上传数据不够细致,部分数据和附件表格内出现错字、漏字、重复文字;二是部分数据没有及时上传,存在拖拉现象。

(二)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作出如下改进:一是提升工作态度,对所有数据进行细致检查,杜绝数据错漏现象再度发生;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编列数据上传时间表,做到及时上传,不推诿不拖拉;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做到政务公开应传尽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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